应增强金融服务经济实体的能力 ——访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
时间:2018-03-19 文章来源:中国审计报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就金融风险管控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马玉红表示,通过近几年金融风险管控专项审计的结果来看,金融机构的风险存在时间长,控制的难度也很大,主要表现为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落实不到位、贷款质量下降与投向不合理的问题并存、局部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金融机构风控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不完善等。

  为了更好地解决金融风险问题,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经济实体的能力,马玉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准确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支农和民生的各项经济政策,尤其是市、县级以下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守其责,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和重点工程的建设;要对国家产业政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调整信贷结构,防范信贷风险。

  其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控合规风险。一是要进一步整合并细化风控制度,尤其要关注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风控是否落到实处;二是要落实责任追究,凡违反风控制度的人和事必须得到追究并作出恰当处理;三是要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改变不合理的激励和惩罚机制,由单纯追求规模、利润向改善服务转变。

  再次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一方面继续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高端金融人才,以增强地方金融机构的资本及人才实力。要在引进模仿国内外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基础上,创造和推广适合各省经济发展情况的金融产品,尤其要在资产证券化上做足功课,以优化金融资产存量,分散金融风险。

  最后应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维护金融市场平稳发展。各省的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所提供信息不够准确;金融担保体系不够健全,部分融资类担保公司已经关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组建尚不能发挥作用。上述情况对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不能充分发挥支撑作用,建议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尽快研究解决方案,提升金融服务和支持功能,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关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