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与问责指南

作者: 中共孝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孝感市委法治孝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孝感市审计局

现价:¥ 78.0 (定价: 78.0 )

版次: 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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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19-2429-2   出版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内容简介

    为推进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贯彻实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与问责工作,孝感市出版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与问责指南》一书,作为全市干部学习培训教材。该书现已由审计署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书由孝感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审计局联合编写,孝感市审计局李建平担任主编,该书报送上级时得到了审计署、湖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的重视与肯定。书中根据党纪国法的最新规定,从数百部规定中梳理了决策、民生、投资、财经、国企、失职渎职、党风廉政建设等七个专题450条共27万字,涵盖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与领导干部问责的主要方面,是目前国内第一部以服务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规范领导干部问责工作为主题的书籍。既可作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法律咨询工具,又可为有关机关开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和问责处理提供党纪国法的依据。
    一是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提供参考,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本书围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主要职责,按照“权力清单”方式表达了在改革创新中,领导干部如何担当和善于担当;依法履职解决问题依靠什么程序,行使权力需要遵守哪些规则;实际工作哪些可为、哪些必为、哪些不可为;怎样看清“红线”守住“底线”等等。诠释这些依法行政的“规矩”,力求发挥的作用是:防,即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指南针”,构筑预防失职渎职和党风廉政风险的“防护墙”;治,即化法律力量为领导者治理能力,提供管理的“金箍棒”;帮,即为改革者提供保护的“金铠甲”。把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提供参考是本书的突出特点。 
    二是为有关部门开展问责提供参考,推动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规范地开展。准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是与非、功与过,改革失误还是故意违纪违规问题,是当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大课题,根据中央最新规定编写的指南,分别装备了“脑电图”“胸透片”和“超声波”,可以清晰辨别有关问题是领导者的责任,还是其他人员的责任。对领导者责任还可以细化到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这种由“事”及“人”,由“权”及“责”的权力制约审计,在正确评价使用干部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学法用法参考。本书事事处处都与广大群众的安居乐业和发展创业,与我们每个普通人的生活关系密切,从国家的发展方针、产业政策、事业建设、社会财富分配机制,到边远贫困山区小学生的营养保障、濒危校舍及厕所的维修,乃至农村孤寡“五保”老人赡养等政策性问题,本书皆有涉及。把国家政策和干部制度告知于民,这对促进中央惠民政策的落实,营造全社会尊重法律、诚实守信,劳动致富的清廉风气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极具重要意义。把抽象普法转变为公民学法用法的力量是本书的重要特点。
    从本书向有关大专院校、党校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及试用情况看,反响良好,普遍认为本书内容丰富,服务面广;实用性和操作性强;语言通俗,很接地气。希望本书能够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各类文化书屋提供有益帮助。

目录

第一章  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方面的履职要求和问责情形
  一、不经集体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经济事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虽经集体决策,但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不依法依规决策,决策后管理不善或者执行不力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其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当的
第二章  领导干部在执行土地、环保、民生政策方面的履职要求和问责情形
  一、不经法定程序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违规改变土地用途,违规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违规调整容积率,违规减免或者返还土地出让金的
  二、违规进行环境评价、审批,违规新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按照规定淘汰落后产能,不按照规定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进行处置的
  三、义务教育、科技以及农业总投入未达到“三个法定增长”要求,计提教育、农业、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资金不达标,挤占挪用社会保障、抢险救灾等资金
  四、其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不当的
第三章  领导干部在政府投资项目与基本建设管理方面的履职要求和问责情形
  一、不履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程序
  二、不按照批准的标准和规模建设,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投资严重超概算,增加项目投资支出的
  三、不按照国家规定招标,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四、不按照招标投标结果签订合同,违规进行设计变更,多计多付工程价款,造成国家建设资金严重流失或者损失浪费的
  五、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项目管理职责,造成施工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不按照设计施工,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国家建设资金严重流失的
  六、其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当,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
第四章  领导干部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履职要求和问责情形
  一、违规应征未征财政收入,违规先征后返财政收入,隐瞒、截留、挪用、坐支、转移财政收入
  二、违规支出财政资金,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财政资金
  三、违规进行政府采购的
  四、不经批准设立银行账户,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的
  五、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不按照规定上缴、截留、挪用国有资产收益
  六、自行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违规销毁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政、财务会计报告
  七、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监督不当
第五章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运用及经济活动中的履职要求和问责情形
  一、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漏洞和缺陷,或者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违规进行商品或者服务采购活动,造成严重国有资产损失的
  三、违规进行商品或者服务销售活动,造成企业资产、信誉严重受损或者受到法律追究的
  四、违规进行投资、融资、担保、资金拆借、高风险投资业务、固定资产购建、账外经营等活动,造成企业资金损失、资产流失、重大潜亏,或者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严重亏损的
  五、违规主导制订改制方案,干预操纵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将国有资产、主要业务通过低价折股、低价出租、无偿转让等方式转让、承包或者租赁给其他单位,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
  六、其他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管理运用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等方面履行经济责任不当的
第六章  领导干部的履职要求和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
  一、在安全生产、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失职行为
  二、在生产经营与经济活动中的失职行为
  三、在执行公务活动或者经营管理活动中渎职行为的问责
  四、其他方面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
第七章  领导干部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履职要求和问责情形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干预或者插手经济活动的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有住房等公共财物的
  三、违规在兼职单位或者下属单位、关联单位领取报酬的
  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违规领取奖金、补贴等薪酬的
  五、违规办节、办会,超标准公务接待,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的
  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七、违规借用公款,逾期未还的
  八、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
附录  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