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审计
词条名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重庆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和比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概念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和比例,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重要组成,对审计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而言,搞清缴费基数和比例,是首要的一环。
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内容
参保单位、参保人均应当以其上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重庆市为例,该市参保对象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
参保单位职工为本单位缴费基数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40%计算,超过6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本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个人参保人员为缴费基数的20%。月缴费基数原则上为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40%至100%之间自主选择。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