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审计
词条名称
违规核销欠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相关法规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重庆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违规核销欠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相关法规。
一、定性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十五条: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二、处理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文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