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审计
词条名称
重复领取养老金审计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重庆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重复领取养老金这一审计常见错弊。
一、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概念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相关保险待遇,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对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错弊描述
重复领取养老金,主要表现为在不同的养老险种、不同的地区领取养老保险金。以重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为例,在某市2005年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中,审计发现有21名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金的同时,又向市就业处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就此多发失业保险金30096元,其中两头领取最长的达7个月。
三、审计应对方法
(一)从失业保险管理系统中,导出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表和失业金发放明细表,将两表按照人员代码进行关联,生成中间表_失业金发放表,提取字段为人员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放年月、发放金额、发放月数、发放类型和生成字段为姓名比(取姓名前3位)、身份证比(取身份证号码前17位)。
(二)从养老保险管理系统中,导出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表、退休人员表和养老金发放明细表,将三表按照人员代码进行关联,生成中间表_养老金发放表,提取字段为姓名、社会保障号、发放年月、发放金额和生成字段为姓名比(取姓名前3位)、身份证比(取社会保障号前17位)。
(三)通过失业金发放与养老金发放进行关联查询,确定可疑问题。将中间表_失业金发放表和中间表_养老金发放表,通过姓名比、身份证比和发放年月进行关联,查询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明细情况,进行取证,作出结论。
四、原因分析
造成在不同险种中重复享受待遇的问题,其原因主要在于各险种间数据相对割裂,未能够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形成数据链。此外,在不同的地区,也存在养老保险中重复享受待遇的情况,由于涉及跨地区审计的项目不多,在此无法列举典型案例,但根据数据比对,此类问题仍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是不同的地区养老保险数据未实施联网,造成个人人员在不同地区参保后享受待遇。
五、审计建议
地方政府严肃认真的贯彻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养老保险发放管理和审核。所涉及的地区应对重复领取人员进行清理,停止向违规对象继续发放养老金并追缴多发放的养老金。涉及违法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