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审计
词条名称
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审计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重庆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这一审计常见错弊。
一、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的概念
【核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管理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社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主要依靠养老金待遇发放系统管理,因此完善养老金待遇发放系统管理对保证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养老金待遇及时地、准确地发放具有重要作用。对核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管理进行审计的目的是促进社保部门进一步强化养老金待遇发放系统的内部控制管理,保证养老金待遇及时地、准确地发放,避免社会保险基金流失或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受到损害。但是,从近几年审计情况来看,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还继续对其发放养老金待遇或没有死亡而对其发放养老金死亡待遇的现象时有发生。从审计的经验总结分析,由于养老金待遇的发放是以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为终结的,如果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还对其发放养老金待遇或退休人员还没有死亡就对其发放养老金死亡待遇,两者都会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因此,对发放养老金死亡待遇后是否仍发放其他养老金待遇是此项审计业务的重点。
二、错弊描述
向已死亡人员人员发放养老金。如2006年在对某省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时,一共审计分析出30名离退休人员存在这种情况,经审计分析,1996年12月至2002年12月间有22名离退休人员在领取死亡待遇后仍有发放其他待遇,其中:多计发7名已死亡的参保人员正常待遇5.16万元,多计发2人死亡待遇2.2万元,有9人由于错报死亡造成错发死亡待遇共64198.84元,多计算5名已死亡参保人员正常待遇12.85万元。
三、审计应对方法
(一)生成每月养老金待遇发放的汇总明细账。由于在社保部门的社保业务管理系统中,养老金待遇发放库中有些月份有冲销账,所以先对其按月份进行分类汇总。从养老金待遇发放表中,按照个人编号、费款所属期进行分类汇总,提取字段为个人编号、费款所属期、丧葬费、抚恤金和待遇总额,生成每月养老金待遇发放的汇总明细账。
(二)生成发放死亡待遇的明细账。从每月养老金待遇发放的汇总明细账中,按照丧葬费或抚恤金大于零筛选养老金待遇发放数据,提取字段为个人编号、费款所属期、丧葬费、抚恤金和待遇总额,生成发放死亡待遇的明细账。
(三)生成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份最大的明细账。从每月养老金待遇发放的汇总明细账中,按照个人编号为分类,筛选出“费款所属期”最大的月份,提取字段为个人编号和费款所属期,生成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份最大的明细账。
(四)生成可疑人员名单。从发放死亡待遇的明细账与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份最大的明细账中,以个人编号为关联,按照领取死亡待遇的月份小于发放养老金待遇最大的月份为条件进行筛选。提取个人编号、费款所属期、丧葬费、抚恤金、待遇总额和发放待遇最大的月份,生成可疑的人员。按常理分析,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对其家属发放死亡待遇,并停止其他养老金待遇的发放,如果发放了死亡待遇后还继续发放其他养老金待遇应视为多发放或错发放的情况对待,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核查可疑的人员,进行外围调查。
1.通过外调、电话查询和实地观察等方法,判断该离退休人员
是否已经死亡,一旦证实该离退休人员已经死亡或者该退休人员还生存,意味着社保部门养老金待遇发放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应将该离退休人员列入重大可疑名单,并向该单位进行取证,并要求社保部门说明具体原因。
2.根据调查出来的结果,对各种情况和原因进行分析汇总,如果存在已经死亡,则可向基本确定为死亡后发放的养老金待遇错误,如果还生存,则可向基本确定为死亡待遇发放错误,并向社保部门和离退休人员的单位进行取证。一旦发现是人为发错,则可基本确定为操作人员故意篡改资料,并向操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单位和社保部门进行取证。
四、原因分析
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死亡人员待遇社保经办机构未能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参保人员或遗属的生存认定和身份确认核查不严。
五、审计建议
养老保险的经办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避免该情况的发生。对于多发放的养老金要予以追缴,涉及违法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