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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审计

词条名称

资金筹集后没有及时转入财政专户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重庆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资金筹集后没有及时转入财政专户这一审计常见错弊。

一、资金筹集后没有及时转入财政专户的常见错弊

部分地方或部门未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字〔1999〕117号)第十条“每月终了前,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及时通知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缴存财政专户”的规定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给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带来了隐患。

二、错弊描述

随着国家惠民生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泛,近年来有的地方或部门养老保险保费收入规模增长很快。然而部分地区或部门想方设法滞留保费收入,给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带来了隐患。如在某市养老保险资金审计中发现,截至2006年底,分别有养老保险保费收入76.64万元和89.84万元滞留在代征单位或财政部门没有上缴基金专户。

三、审计应对方法

(一)根据保费收入完成情况表,分析对比全年及各月保费收入完成情况,找出一些保费收入任务完成好但第四季度尤其是12月份入库税款明显低于其他(季)月份的部门。

(二)筛选出所有委托代征单位的养老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按照全年上缴保费金额排序,选取一定金额以下的委托代征单位进行重点分析。

(三)对上述委托代征单位全年保费上缴情况进行分析,若全年次数小于12次,或大于12次但没有按月缴,或12月入库金额明显大于或小于其他月份的,作为重点延伸抽查单位。

(四)对上述单位进行延伸核实,做出审计结论。

四、原因分析

地方财政财力有限。

五、审计建议

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各项养老保险费收入应及时纳入财政专户,财政补助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规范养老保险支付范围;

严格基金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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