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审计
词条名称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扩大医保卡支付范围审计适用法规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重庆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扩大医保卡支付范围的审计定性与处理处罚适用法规。
一、定性依据
定性依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扩大医保卡支付范围
法规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劳社厅发[2002]6号
法规条目:三、加强个人帐户基金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支出和使用方向 经办机构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
60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规定,严格个人帐户基金的管理与核算。个人帐户基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按规定编制基金预算和财务决算报告。要加强个人帐户基金的支出管理和监督。个人帐户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个人帐户原则上要实行钱帐分管,个人当期的医疗消费支出可采取划帐的形式,最后由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统一进行结算。个人帐户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各地经办机构要加强对个人帐户支出情况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纳入个人帐户基金的支付范围。
二、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扩大医保卡支付范围
法规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劳社厅发[2002]6号
法规条目:三、加强个人帐户基金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支出和使用方向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对违反规定向参保职工提供医疗保障以外产品或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按有关规定和定点协议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定点资格。
参考文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