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基本医疗保险财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基本医疗保险财务审计
词条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编制不合规的审计适用法规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重庆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编制不合规的审计定性与处理处罚依据。
一、定性依据
定性依据1: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编制不合规
法规名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发文文号:财社字[1999]60号
法规条目:第五条为保证基金的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税务机关和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按规定要求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定性依据2: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编制不合规
法规名称:《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财行[2000]1号
法规条目:第三条统一发放工资实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及时足额到位”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各级编制部门负责审核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行政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及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数。
第八条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台账,建立人员和工资数据库。
第九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实有人数和应发工资额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建立工资预算档案,并负责与代发工资银行签订服务协议,把资金分解支付到个人。
二、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编制不合规
法规名称:《社会保险法》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法规条目: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