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基本失业保险征缴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基本失业保险征缴审计
词条名称
截留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保险费收入审计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重庆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根据业务系统中的保险费收入与同一费款所属期财务系统中的保险费收入进行核对,审核两者之间是否有差异。从而检查社保经办机构存在业务系统中的保险费收入与同一费款所属期财务系统中的保险费收入不一致,截留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保险费收入的情况。
一、概念
部分地方政府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九条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二、错弊描述
社保经办机构存在业务系统中的保险费收入与同一费款所属期财务系统中的保险费收入不一致,截留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保险费收入的情况。
三、审计应对方法
根据业务系统中的保险费收入与同一费款所属期财务系统中的保险费收入进行核对,审核两者之间是否有差异,假如两者有差异,则进一步延伸核实产生差异的原因,尤其是财务系统数据小于业务系统数据时,分析其产生差异的原因,确定是否存在截留保险费收入等问题。;同时将收入户存款各月贷方发生额与当月财政专户借方发生额进行核对,假如收入户的保险费收入全额上解,则两者数额应一致,如果两者数额不一致,则需进行延伸落实,是否存在截留保险费收入问题。
四、审计建议
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失业保险费收入应及时纳入财政专户,财政补助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规范失业保险支付范围;严格基金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