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建设项目立项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建设项目立项审计
词条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济南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以及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等相关知识。
建设项目选址包括对建设项目选址资料及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就立项项目的建设选址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等内容。②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是。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性质、规模、投资分析、建设周期等的定性描述,是掌握建设项目选址要求的必需材料。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必须按照批准的城市规划进行。按照土地使用相符和相容的原则安排建设项目的选址,才能保证城市布局的合理。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等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建设项目一般都有一定的交通运输要求、能源供应要求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等。在选址时,要充分考虑拟使用土地是否具备这些条件,以及能否按规划配合建设的可能性。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一般来说,各种建设项目,特别是大中型建设项目都有生活配套的要求。这些生活设施,不论是依托已有旧区设施或者重新建设,都有交通配合和公共生活设施的衔接与协调问题。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③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规划指标、配套项目指标数据,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范围及其所处位置,对涉及的环境保护、卫生、消防、交通、绿化、河港、铁路、航空、气象、防汛、军事、国家安全、文物保护、建筑保护、农田水利方面的管理要求,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例如,港口设施的建设必须综合考虑城市岸线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保证留有足够的城市生活岸线。城市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供电高压走廊应当避免与居民密集的城市市区
相互干扰。
参考文献:[1]作者:曹慧明 名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出版机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年4月
[2]作者:天职(北京)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 出版机构: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13年7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