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建设项目立项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建设项目立项审计
词条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未履行相关手续和审批即开工建设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济南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重点介绍了建设项目用地中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未办理用地审批即开工建设的常见错弊及其审计方法。
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未办理用地审批即开工建设1.案例背景:大山铁路是实施加快开发利用东山省西部煤炭资源,解决资源开发和运输问题的关键工程。铁路的基本走向:煤矿—某市—某镇—工业园区—大县北站,线路全长512公里,其中临区境内312公里,发市境内200公里。全线共设车站38处,设有20个货运转运作业站。铁路预计总投资67.2亿元,建设等级为国铁一级电气化铁路,铁路正线按重型轨道设计,建设工期为36个月。根据高达集团公司的2010年第10号审计通知书,大山铁路建设项目于2010年4月1日实施跟踪审计。审计小组进场后,即对该项目的前期审批程序实施了专项审计。2.发现问题:(1)未获得可研批复即开工建设。经查,大山铁路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可研批复和初步设计未完成的情况下,即于2009年2月开始了工程建设,开工比可研批复提前了12个月。2010年2月20日,国家发改委方发文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执行。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除国家特别批准外,各地方、部门和企业不得简化项目建设程序。(2)截至审计日,建设项目已施工1年多时间,但用地审批手续一直未获批准。用地拆迁工作从2008年2月正式启动,截至2010年4月,该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安置拆迁指挥部将大部分土地移交大山铁路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进场施工,在此期间,交付经拆迁的土地使用面积为1 000亩,其中耕地700亩,含基本农田300亩。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的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3.审计意见:大山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该项目的用地审批手续。大山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在今后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铁路建设管理科学有序发展。加快项目前期的审批工作,杜绝未经批复先行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