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建设项目立项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建设项目立项审计
词条名称
越权审批建设项目处理处罚法规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济南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重点讲解了越权审批建设项目处理处罚法规中的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依据。
定性依据:
(1)《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号)“二、严禁越权审批建设项目。任何部门、地方和企业,不得超越规定审批权限擅自审批建设项目,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15号)“二、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各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越权审批项目,也不得降低标准批准建设项目。”
处理处罚依据:《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0〕41号)“(二十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及时记录和曝光工程建设领域的不良行为信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二十六)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