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建设项目造价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建设项目造价审计
词条名称
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济南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主要介绍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损失浪费时使用的法规和处理处罚依据。
一、常见表现形式建设资金损失浪费。二、定性依据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2)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9〕50号)“一、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切实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确保投资效益,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三、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