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建设项目效益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建设项目效益审计
词条名称
初步设计编制概算审批绩效评价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济南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概算审批绩效评价的相关内容。
一、概念
建设项目概算,是利用国家或地区颁发的概算指标、概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按照设计要求,概略地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造价,以及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等需要量,包括:建设项目总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以及其他工程费用概算。建设项目概算是国家对基本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总概算是确定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费用的总文件,它是根据包括各个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汇总编制而成的。总概算书一般包括编制说明和总概算表,有的还列出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等。
二、编制概算、审查、批复、调整的一般程序。
1、初步设计编报。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进行限额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不得存在影响项目使用功能的漏项。
2、初步设计审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并出具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对应的概算总投资不突破批准的估算总投资。
3、概算编制。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完善,并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总投资10%及以上的,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4、概算批复。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后分别批复。
(1)对概算总投资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总投资一致的项目,发展改革委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批复初步设计概算。
(2)对概算总投资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总投资10%以下,发展改革委会有关部门审核后批复初步设计概算。
(3)对概算总投资在投资限额以下的项目,免去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手续。
概算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设计和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工程设计。
国家对有关行业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建设单位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不得突破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6、调整概算申请。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如在设计方案、建设规模、装修标准、设备选型等方面由于客观原因出现重大变化需要调整投资,且动用预备费仍无法解决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暂停项目建设,并及时向原概算批复单位提出调整概算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原初步设计概算书及批复文件;
(2)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并分类定量说明调整概算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
(3)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招标及合同文件;
(4)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
7、调整概算批复。原概算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调整概算申请资料审核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手续。同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相应处理处罚。
三、建设工程概算工作评审
四、建设工程概算工作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表评价结果全部为“是”,则评价结论为“好”。
2.评价表中重要事项评价结果没有一项为“否”,一般事项评价结果为“否”不超过2项,则评价结论为“较好”。
3.评价表中重要事项评价结果没有一项为“否”,一般事项评价结果为“否”超过2项的,则评价结论为“一般”。
4.评价表中重要事项评价结果有一项为“否”,一般事项评价结果为“否”超过2项的,则评价结论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