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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审计-保险审计-保险公司承保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保险公司承保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保户储金和投资款资产审计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沈阳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审计词条介绍了保户储金和投资款资产审计步骤方法。

一、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概念及账务处理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是指保险公司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的保险业务,收到保户缴存的储金。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以及投资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本金,应当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收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时,借记“应收保户储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返还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取的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结余。

二、审计重点

审计重点主要是核算是否准确。

三、审计步骤和方法

(一)获取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资产科目明细账、调阅万能险、投连保险产品清单,获取与会计准则2号解释有关的《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等制度。

(二)抽样检查财务部门是否依照报备的《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等制度规定,对万能、投连产品进行测试和分拆,测试结果经财务、精算部门确认,并经管理层批准后,将不能确认为保险合同的部分,进入相应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独立账户资产、独立账户负债科目进行核算。并且检查管理费等相关收入是否纳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三)抽查保户储金和投资款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如对于未通过重大风险测试的分红保单、万能险分拆后的投资账户负债是否按照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投连险分拆后的独立胀户负债是否按公允价值计量等。

(四)抽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资产会计凭证,检查是否支付投保人,是否存在支付投保人以外第三方的行为。还需要抽样重点检查针对非自然人投保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独立账户资产、独立账户负债返还,以及自然人投保,大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返还款。

参考文献

《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1号:基本手册》、《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11号:财产保险业务分册》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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