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保险审计-保险公司其他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保险公司其他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管理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沈阳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保险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审计的概念、内容、审计程序和方法等。
一、保险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审计概念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审计是指对保险公司一般岗位和特定岗位人员配置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保险公司是否按照规定设立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并有效履行职责;是否配各一定数量和专业资质的财会人员;是否有熟悉准备金评估原理的人员等。
二、保险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审计检查的主要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第三十八条:“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各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六条、第十九条。《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等。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获取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清单及职责分工,公司组织架构、部门及岗位职责文件,有关任命文件,分工的会议纪要等。
(二)检查董事会相关会议纪要,财务负责人聘任、解聘及其报酬事项是否由董事会决定,财务负责人是否直接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
(三)检查财务负责人及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备文件、任免文件,以及监管部门批复文件,查阅其签批文件等相关文档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任命、批准前实际履职、任免文件未抄送保监会等情况。
(四)获取财务负责人职责文件(或公司章程),检查是否与保监会《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相符。
(五)检查财务负责人是否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情况。
(六)查阅财务部门审批文件、会议纪要等有关记录,访谈财务负责人,了解其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限制有效履行职责的情况。
(七)获取财务部门人员持有《会计证》等从业资格证书情况清单,并抽取一定比例调阅会计证原件进行核对,检查会计持证上岗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参考文献
《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2号:财务分册》(保监发[2012]18号)《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