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综合知识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住房公积金审计综合知识
词条名称
住房分配货币化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西安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国家或单位将住房以实物分配形式改为以货币分配形式分配给职工,由职工到市场上购买住房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制度。现阶段住房货币分配主要形式是:职工工资中的住房消费含量;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放住房补贴。
一、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概念
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指国家或单位将住房以实物分配形式改为以货币分配形式分配给职工,由职工到市场上购买住房获得房屋所有权,国家将以前的“暗贴”转为“明贴”的一种制度。
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内容
住房分配货币化在住房分配原则上,依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改变以往平均主义的无偿福利分配为货币工资分配;在住房分配形式上,把住房补贴由暗补(低租金,福利性)改为明补,把原来住房福利分配形式,改为以货币工资形式支付住房消费,职工以货币工资收入直接进入市场;在住房分配渠道上,把政府和单位的行政性分配住房,改为住房通过流通渠道实现的个人行为,切断职工对政府和单位的住房依赖;在住房分配结构上,把职工工资中原来不包含的住房消费部分纳入职工工资收入中,逐步增加职工工资中的住房消费含量,形成有效的住房需求和购买力。
三、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目标
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从根本上满足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提高人们的居住水平,改善住房条件。
四、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业务处理
现阶段住房货币分配主要形式是:职工工资中的住房消费含量;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放住房补贴。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职工解决住房的主要途径是个人购买,职工购买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财政拨款和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以转化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包括租金补贴、购房补贴、工龄补贴,以及逐月补贴。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所有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简称老职工)除均享受租金补贴外,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购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其中1992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无工龄补贴),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简称新职工)只享受逐月补贴。在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以申领住房补贴:一是职工所在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二是职工所在单位的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三是职工本人为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面积标准的职工;四是职工须购买自住房。
参考文献: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改【1999】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