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审计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西安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单位在公积金缴存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依法申请办理公积金缓缴,公积金部门应按照规定予以办理。本词条主要介绍了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的常见错弊,为公积金审计和公积金管理提供参考。
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审计中常见错弊主要有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和公积金中心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2种。
一、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在实际中,一是一些单位虽不符合公积金缓缴条件,但为了少缴或不缴公积金,仍然虚报经营情况,办理缓缴业务,侵害职工利益;二是单位存在公积金缴存困难,但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办理缓缴业务,影响了公积金后续缴纳。
二、公积金中心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公积金中心常见错弊有3种表现形式:一是对不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由于未严格把关,同意了缓缴申请,造成侵害职工利益行为;二是对符合缓缴业务的单位,公积金中心由于管理不善,未及时审批缓缴申请,行政效率低下;三是对长期未缴存公积金但也未办理缓缴申请的单位疏于管理,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缓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