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审计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西安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单位在申请公积金缓缴后,在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对缓缴的公积金予以补缴。本词条主要介绍了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的常见错弊,为公积金审计和公积金管理提供参考。
一、违规行为描述
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审计中常见错弊主要有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和公积金中心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2种。
二、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在实际中存
在2种错弊:一是一些单位虽不符合公积金缓缴条件,但为了少缴或不缴公积金,仍然虚报经营情况,办理缓缴业务,侵害职工利益;二是单位在申请公积金缓缴后,在经济效益好转后未及时为职工补缴公积金,存在故意拖延不交公积金,侵害职工利益情况。
三、公积金中心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公积金中心
常见错弊有2种表现形式:一是对不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由于未严格把关,同意了缓缴申请,造成侵害职工利益行为;二是对符合缓缴业务的单位,在经济效益好转后未及时为职工补缴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补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