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住房公积金财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住房公积金财务审计
词条名称
质押、回购国债的审计方法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西安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词条介绍公积金用于通过质押、回购国债的方式发放贷款的审计方法,及国债质押贷款、回购国债交易的解释,相关贷款活动质押物、回购国债的检查,发现有无挪用国债造成质押物悬空等。
一、概念
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国债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国债的到期日;国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债券质押价值的9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银行也会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对贷款利率有所调整,贷款利率的下限是基准利率的0.85~0.9倍。
国债回购交易是国债现货交易的衍生品种,是一种以国债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利率(年利率)和期限,达成资金拆借协议,由此融资方(买方)以相应的国债库存作足额抵押,获取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另一方融券方(卖方)则在此时间内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相应期限的国债抵押权,并于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应利息。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以券融资方和以资融券方)、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两次清算。国债回购交易价格是采用资金的年收益率报价的,利率的高低直接反映市场资金的利率水平。考虑到回购交易的价格主要涉及初始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价格差额,因此回购交易中只对到期回购价格实行电脑竞价,初始成交价格一律定为100元。上限不设。
二、审计目标
一是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办理国债质押类贷款时,相关业务是否经过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是否履行内部审核、审批的程序,贷款额度是否超过质押国债的90%,贷款利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对贷款活动涉及的国债进行检查,看是否被挪用。
三、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
(一)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展的贷款业务种类进行调查了解,索要有关国债质押、回购类贷款发放的审批文件及有关会议文件和记录等资料,关注审批程序和环节是否完备,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审批和风险评估。
(二)对贷款质押物国债债券进行检查,质押物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存放是否安全,有无被挪用等问题。
(三)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定的跟踪,检查贷款资金是否按照贷款条件使用,有无违规出借获取高额利息等问题,有无存在流入股市获取高额报酬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