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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

词条名称

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审计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西安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为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效率,国家规定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对公积金进行管理,从而降低资金风险,保证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

一、概念

公积金管理部门未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主要包括未设立专户进行资金管理、未经审批开立账户、在指定范围以外的银行开立账户等情况。按照规定开立账户,能够有效地保障资金安全,为主管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未按规定开立专户,将增加资金运作风险,也不便于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督。

二、错弊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公积金管理部门没有开立专户对资金进行管理,出现在单位基本户及其他账户中存储公积金的情况

二是公积金管理部门未经审批开立账户存储公积金及办理其他资金业务。

三是公积金管理部门开立专户,但是没有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五家商业银行范围内开立。

四是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同一城市两个以上银行开立专户,进行资金缴存、结算、贷款等业务。

三、产生错弊的主要原因

一是公积金管理部门合规意识不足,导致不按规定申报、开立专户。二是公积金资金量较大,公积金管理部门或个别管理人员可能出于为个人牟利的目的,将资金存储及相关业务委托其他银行进行。

四、审计建议

一是强化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合规意识,提高部门和工作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的主动性。二是加强对公积金管理部门账户开立情况的监督。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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