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
词条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test
词条摘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其下属的管理部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设立、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职能。
【作者】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西安特派办课题组
一、概念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是指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所设立组织或形式。
二、内容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设区城市应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业务和合理布局的需要,按照属地化原则,设立若干个业务经办网点(管理部),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资金数额和业务量较小的县(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业务,也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指定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办理;少数住房公积金归集数额大、管理工作较规范,并符合设立分中心基本条件的县(市)、上级政府机关及石油、石化、煤炭跨设区城市特大型独立工矿区和铁路分局,可以设立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设区城市的区不得设立分中心。
三、目标
监督管理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设立、缴存、提取、贷款,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提供好机构保障。
四、业务处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委员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聘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均由全体委员推举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不得挂靠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合署办公,也不得兴办各类经济实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负责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办理任免手续,不得兼职。
参考文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