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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资金拨付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部门预算资金拨付审计

词条名称

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青岛审计局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依据

一、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二、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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