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编制与批复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部门预算编制与批复审计
词条名称
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超标准审计方法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青岛审计局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部门预算编制与批复审计中,通过对中央部门办公用房超标准的检查和筛选,发现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超标准的审计方法。方法内容包括审计目标、所需数据、分析步骤、计算机执行语言等。
一、审计目标
初步筛选被审计中央部门内办公用房超标准的行政机关。
二、所需数据
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超标准审计方法所需数据资料见表7-3。
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超标准审计方法所需数据中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表”属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数据规划的范畴,其数据规划版本号为第7号(参照现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联网审计系统),“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表”为非规划数据,需根据法规规定手工录入生成,目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标准是原国家计委1999年制定的(见表7-4)。
表7-3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超标准审计方法所需数据资料
(1)基础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表(AB61/0002)。数据元素:部门名称、部门代码、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编制人数等。
(2)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表(非规划数据)。数据元素:部门代码位数(数字格式)、编制起始人数(数字格式)、编制最大人数(数字格式)、人均面积控制数(数字格式)。
表7-4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表(计投资〔1999〕2250号)
三、分析步骤
(1)取得“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表”。
(2)生成“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超标准情况表”。将“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表”两表相关联,根据机关的级别、编制人数为标准,检索后生成“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超标准情况表”。
(3)进一步核查。对筛选出来的行政机关,进一步核实取证。
流程图如下:
图7-3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超标准审计方法流程图四、计算机语言var
a,b; begin
createtemptable('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超标准情况表','select部门名称,部门代码,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编制人数as实际人均建筑面积,人均面积控制数from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表a inner join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表b on len(a.部门代码)=b.部门代码位数and a.编制人数>b.编制起始人数anda.编制人数
//生成“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超标准情况表”
a:=createq('select*from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超标准情况表',-1); b:=recordnum(a);
write('共有',b,'个行政单位办公用房人均建设面积超标准'); //输出结果end
参考文献
《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22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