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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部门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词条名称

应收款项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青岛审计局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应收款项的概念、内容、目标、职能、业务处理及其适用范围。

一、概念

应收款项是指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应收、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行政单位通过暂付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分别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内容

应收款项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暂付款是指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2.应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3.应收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4.预付账款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对预付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5.其他应收款是指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三、目标

应收款项的目标是:1.部门及所属单位记入会计报表及有关账簿的应收款项确实存在。2.部门及所属单位在特定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应收款项均已按规定全部记入有关账簿。3.部门及所属单位各项有关应收款项的交易准确地计入相关账户,应收款项发生额和账户余额记录准确。4.部门及所属单位对会计报表所列应收款项确实拥有所有权5.部门及所属单位应收款项的发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6.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应收款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恰当地分类、正确地反映在财务会计报告中。

四、职能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对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具有重要作用,确保债权得以收回。

五、业务处理

1.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2.事业单位应收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央、省、市、县、乡各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七、参考文献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指南[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11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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