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运用审计-国际和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项目建设和实施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项目建设和实施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郑州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唯有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预期的目的才有保障。
二、平等自愿的原则。自愿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签订合同,即有权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订立的时间,并可依法变更和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贯彻平等自愿的原则,必须体现签约各方在在法律地位上的完全平等。合同要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签约双方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更不得强迫对方同自己签订合同。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必须按照公平的观念设立、变更或者取消民事法律关系。在订立建设项目合同中贯彻公平原则,反映了商品交换等价有偿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贯彻该原则的最基本要求即是签约各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要对等而不能失去公平,要合理分担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实质上是社会良好道德、伦理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订立合同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得有隐瞒、欺诈的成分。在拟定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权利和义务。
五、等价有偿的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是《民法通则》的一项原则,也是订立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