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运用审计-国际和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项目资金收支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项目资金收支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项目资金收支业务的承诺费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郑州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项目资金收支业务中的承诺费的基本概念及运用。
一、基本概念:承诺费Commitment Fee Chengnuofei:指借款人就贷方承诺提供资金而支付的费用。银行向客户出具承诺书,承诺在一定额度内提供贷款,如果客户日后并没有动用这笔资金,为弥补银行因承诺贷款而不能随意使用该笔资金的损失,银行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即为承诺费。承诺费率一般为0.125%~0.25%。承诺费按未支用金额和实际未支用天数计算,每季、每半年支付一次。借款企业应付承诺费=(周转信贷额度-企业实际借款额)*承诺费率
二、承诺费支出的运用。某审计机关根据上级安排,对世界银行项目2013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部分世行贷款承诺费支出不尽合理,项目协议签署日至实际提取贷款的间隔期过长,足以需要管理部门予以高度重视。根据《贷款协定》规定,项目世行贷款的使用,先由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垫支工程款,再向世行提取贷款;同时规定,未提取的贷款,借款人应支付每年
0.15%的承诺费,承诺费自协议签署之日后六十天开始。审计发现该项目部分子项目由于工程实施较慢、提款报账不够及时等原因,导致承诺费支出问题较为突出。如:某河道治理子项目一包和三包,合同工期3个月,应于2014年1月底完成。但截至2014年3月完成投资581.25万元,仅为合同总价款17.22%,且管网工程尚未招标。但该项目协议签署日为2013年4月,根据《贷款协定》规定,该子项目虽未实际使用亚行贷款,但应按贷款协议金额计收承诺费。为此,审计机关建议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缩短项目协议签署日至实际提取贷款的间隔期,减少承诺费的不必要支出,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拉姆·查兰,《经济不确定时代的新领导法则:逆转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王则柯,《在商业和日常生活中实现双赢:博弈论平话》,中信出版社,2010.
[3]刘国峰,《财务会计》,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