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审计-环境保护审计-区域性环境规划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区域性环境规划审计
词条名称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中的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昆明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中的审计常见错弊,主要有违规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违规批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并介绍了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水平审计过程和关键点。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中的常见错弊:违规调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
某地的省级自然保护区下蕴藏了丰富的磷矿,当地为了发展经济擅自调整保护区范围,将部分富含磷矿的区域调整出非保护区,向国土部门出具矿区与自然保护区不重叠的证明,将该磷矿探矿权出让给招商引资引进的投资方,目前该磷矿探矿权已达到勘探级别,正在申请办理磷矿采矿权,对磷矿进行了少量的开采。以下是审计人员的查证过程:
一、发现疑点
审计人员从某区域的国土监察部门调阅了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的卫片(卫星遥感影像图片)图斑制作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土资料时发现,该区域的某省级自然保护区中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该勘查开采的矿产资源图斑情况说明表明该勘查开采行为位于原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经2010年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已位于自然保护区外,于自然保护区调整当年取得了探矿权。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调整较小,与划定探矿权的需要相当。
二、疑点查证
自然保护区一调整就获得了探矿权,且调整的面积刚好可以划定探矿权,审计人员分析可能存在为开发矿产资源调整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审计人员继续从国土管理机构进行矿业权管理的部门调阅该地出让上述探矿权及探矿权设立、延续、变更的资料发现,该矿产所在地政府处于该区域的磷矿富集带,于2009年与招商引资引进的投资方X公司签订了建设*万吨/年磷矿勘探、开采、加工一体化基地的项目,总投资7.5亿元,能为当地提供大概每年M万元的财政收入,解决N人的就业问题,条件是当地政府向投资商出让当地的磷矿探矿权,其中一处即是上述处于自然保护区内的探矿权。2010年当地政府对上述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之后向国土提出出让上述地块磷矿探矿权的申请,在出让条件中要求参与竞买的投资方提供地方政府出具的投资协议,并于2010年成功将此探矿权出让给X公司。该自然保护区属省级自然保护区。审计人员到省级相关部门了解到省政府未对该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进行过调整。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文件无效,依之发放的保护区范围内的磷矿探矿权证违规。
三、问题: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越权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国土部门依据无效的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文件发放的探矿权证违规,被审计单位确认了审计人员指出的问题。
事后,国土部门撤销了发放的探矿权证,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活动停止。
参考文献:
《某省矿产资源情况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