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审计-环境保护审计-与环境相关的收费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与环境相关的收费审计
词条名称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昆明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
一、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一般按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即由城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政府批准执行,报上一级价格、财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必要时由上一级政府监审。污水处理费是供水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有偿服务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方式和范围,目前大部分省市公共供水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费是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按城市供水范围,由自来水供水公司根据用户使用量计量,按月在收取水费的同时代政府征收;公共供水范围之外或自备水源(井)部分的污水处理费,由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征收部门(市政部门、排水公司或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等),根据水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自备水源用户及用水量征收。凡使用自来水和自备水源(井),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接纳、输送城市污水的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和处置污泥的相关设施及用于污水处理的专用河道、水库、湖泊等)及排水管网(指汇集和排放污水、雨水的管道、沟河渠、泵站等设施所形成的网络系统)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一律上缴财政,及时缴入国库管理。
供水价格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专项费用等(根据各地收费不同,构成不同)。污水处理费征收者和缴费者是合同关系,或委托关系。征收污水处理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污水处理费征收机构工作人员收取污水处理费时,应出具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证件,并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
各地征收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价格征收,部分地区深圳根据用水量实施阶梯水价征收,如广州市城区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方式:22吨以内(含22吨)为0.9元/吨、22吨至30吨(含30吨)部分为1.2元/吨、30吨以上部分为1.5元/吨、行政事业类污水为1.2元/吨、工业类污水为1.4元/吨、经营服务类污水为1.4元/吨、特种行业类污水为2.0元/吨。
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方式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方式有很多种,一般都是由市公用事业局主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管工作。城市公共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委托市、区自来水企业在征收水费时一并收取;自备水源单位生产、经营、办公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市节排水管理办公室直接征收;自备水源单位的居民用户,包括对外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市节排水管理办公室委托自备水源单位在征收用户水费时一并收取;直接取用地下水的居民用户,在用水量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按人征收,包括租用房人口,每人每月征收污水处理费1元,由市公用事业局委托居民委员会、社区或村民委员会代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