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审计-环境保护审计-与环境相关的收费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与环境相关的收费审计
词条名称
企业应缴未缴水资源费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昆明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某市水电站未缴水资源费的审计案例。
某市水资源丰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水电站在某河流域建设了众多中小水电站,但在审计中发现,某市水电站未缴纳水资源费。
一、发现疑点
审计人员在分析某市水资源费缴纳数据时发现,该水电站企业均未缴纳水资源费,按照规定,发电企业应当缴纳水资源费,而且该市中小水电站众多,每年征收的水资源费应该不少,难道是单独征收或者形成预算外资金?
二、查证过程
审计人员向财政部门了解每年水资源费的征收总量情况,并将该市水资源费征收台账相关数据与财政部门的入库数进行了对比,发现二者相符,不存在单独征收上缴财政的情况。
审计人员直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当地水电站企业缴纳水资源费的情况,当地工作人员介绍水电站企业不用缴纳水资源费,因此,也未对水电企业征收水资源费。难道是搞错了,审计人员马上查阅了相关法规,发现2006年2月颁布实施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可以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发电量确定缴纳数额。”
审计人员就上述法规执行情况与所在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依据该法规水电站企业是要缴纳水资源费的,而且该省也未出台水电站企业水资源费的相关减免政策。
三、查证结果
审计人员将法规与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进行了沟通,工作人员坦言,该政策出台后,该市对水电站企业水资源费进行过征收,但相关企业找到当地政府,拒绝缴纳水资源费,当地政府未明确同意不征收,但水行政主管部门也无法征收,导致政策出台后一直未对该市水电站企业征收水资源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