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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审计-环境保护审计-环保资金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环保资金审计

词条名称

减免及缓缴污水处理费相关规定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昆明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摘录减免及缓缴污水处理费的相关规定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一般由省、市、县级政府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其中会涉及减免及缓缴的相关条目,审计时可以从当地政府或网站获取。

如《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八条污水处理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也可由当地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或者机构代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规减免污水处理费”。

参考文献: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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