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审计-环境保护审计-环保资金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环保资金审计
词条名称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昆明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摘录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65号)(内容较多,本处摘录部分内容,详细信息见参考文献指定材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要求,并结合农村环保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为支持农村环境保护,鼓励各地有效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实行“以奖促治”;对通过生态环境建设达到生态示范建设标准的村镇,实行“以奖代补”。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