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典首页>辞典

资源环境审计-环境保护审计-环保资金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环保资金审计

词条名称

国外环保资金管理规定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昆明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摘录国外环保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或法规汇编

一、我国从国外筹集资金的主要途径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等,其中以外国政府贷款为主。我国对外国政府贷款有相关管理规定及程序,主要涉及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

(一)《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15号);

(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赔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2259号);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和加强实施监管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8〕1969号);

(六)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金〔2008〕176号);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委托地方审批部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3558号)。

二、相关外国政府贷款用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等一般从国外获得的环保专项贷款资金都会有具体的用途,相应的管理办法或规定由提供贷款的机构或组织制定,同时,使用贷款的地方政府一般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如《湖南省日元贷款环保项目实施办法细则》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15号);

[2]《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

[3]《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赔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2259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和加强实施监管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8〕1969号);

[6]《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金〔2008〕176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委托地方审批部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3558号)。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25号楼(100069) 联系电话:010-63508282 转 6(书屋、培训)、010-64391201/1203(审计师考试报名)
新出网证(京)字275号 京ICP备1204974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55号

网站域名
证书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地区网站
联合辟谣平台
网络110
报警服务
北京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12318
文化市场
举报热线
Copyright 2016 电子邮箱:cmepub@163.com 新出网证(京)字275号京ICP备12049745号
购物
投稿
关注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