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典首页>辞典

资源环境审计-环境保护审计-环保其他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环保其他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自然保护区审计适用法规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昆明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自然保护区审计涉及的主要法规。

一、自然保护区审计涉及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审计主要涉及: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审计;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财务收支审计;自然保护区内植物保护、动植物保护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本条例,于1994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67号发布,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包括总则、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部分。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下发本通知,于2010年12月28日起发布并施行,主要包括科学规划自然保护区发展、强化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管理、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自然保护区内土地和海域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增强科技支撑、加强领导和协调等九部分。

四、《国务院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苦,对促进科学技术、生产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规定,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门发布施行,本管理办法共17条。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1989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主要包括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附则。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本法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第三十一条规定“(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本法于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修正。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第二十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八、《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本办法为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于2006年4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共29条。

九、《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本条例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于1997年12月3日经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包括总则、管理与考核、建立自然保护区须具备的条件、地区责任制、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26条。

参考文献: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25号楼(100069) 联系电话:010-63508282 转 6(书屋、培训)、010-64391201/1203(审计师考试报名)
新出网证(京)字275号 京ICP备1204974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55号

网站域名
证书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地区网站
联合辟谣平台
网络110
报警服务
北京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12318
文化市场
举报热线
Copyright 2016 电子邮箱:cmepub@163.com 新出网证(京)字275号京ICP备12049745号
购物
投稿
关注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