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银行审计(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个人贷款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个人经营贷款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上海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个人经营贷款中的常见错弊,包括个人经营贷款等。常见错弊有违规向不符合条件借款人发放贷款、同一抵押物多次重复抵押、抵押物价值不足覆盖贷款风险和虚构用途套取个人经营贷款,资金挪用做其他用途等。
错弊1:违规向不符合条件借款人发放贷款
2004年4月,某国有银行深圳市分行在深圳某A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亏损4.02亿元,并且背负的各种贷款达28.58亿元的情况下,违规以该公司内部股权作为担保,向其公司的15名高管发放2亿元个人投资经营贷款,用于购买所在公司的股权,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的经营。15笔贷款中有9笔超过1000万元,最高有4笔达到2000万元,都超过该国有银行总行规定的贷款上限。
错弊2:同一抵押物多次重复抵押
审计人员在某国有银行广东分行审计中发现,梅州支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的不良率较低,但业务量很大,这在经济不甚发达的梅州值得怀疑。审计人员在生成梅州地区的贷款余额情况表,并与担保合同表关联,进行同一抵押物多人贷款统计分析时发现了“同一抵押物贷款人数”排第一的高达682人。2002年末至2003年中,在广东某B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倡导下,部分B集团公司职工向该国有银行梅州分行申请个人生产经营贷款45990万元陆续组建14家合伙制企业,而贷款抵押物由B集团公司关联企业——梅县房地产开发公司C公司提供。而贷款资金中16340万元资金转入C公司挪用于房地产开发。
错弊3:抵押物价值不足覆盖贷款风险
2002年8月至11月,胡某等四人以位于广州市某物业做抵押向农行广州市淘金支行申请个人生产经营贷款800万元。该物业抵押时评估单价为11350元/平方米,总值1923万元。事实上,该楼始建于1940年,早已破败不堪,大部处于废弃状态,经向原业主了解,该物业在贷款抵押前总售价不过170万元。目前,上述800万元贷款已全部形成不良,贷款资金损失已成定局。
错弊4:虚构用途套取个人经营贷款,资金挪用做其他用途
2003年4月和2004年2月,某国有银行浙江省分行向某私营企业主发放两笔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共计2070万元,贷款到款后被大量取现和转入个人账户,其中一次大额取现108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
2006年,某国有银行浙江省分行审查不严,向提供虚假资料的浙江某企业D集团中的三家关联公司的11个股东,发放用途为企业购货的虚假个人投资经营贷款7840万元,贷款到账后,企业开出汇票和承兑汇票,将资金转入关联公司。
参考文献
[1].杨磊《个人经营贷款风险防范研究》
[2].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其他个人贷款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