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银行审计(商业银行)-投资业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适用法规
资源分类
投资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商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审计适用法规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上海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商业银行投资基金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
发文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银行类金融机构
生效日期:2012-06-07
法规条目:附件4《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三、金融机构风险暴露:(一)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属性,商业银行应将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分为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暴露。(二)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的存款类金融机构。(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