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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收征管审计综合知识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税收征管审计综合知识

词条名称

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方法(二)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主要介绍了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主要方法,包括总体分析与分散核查法、税收政策研究法、检查法、访谈询问法、审阅法和复核法。

三、检查法

(一)观察法

它是税收审计人员亲临观场进行实地观察检查,借以查明事实真相,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审计人员进入税务机关后,实地观察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信息系统的管理情况等,或者审计人员到企业等纳税人进行直接的观看视察,深入到车间、科室、工地、仓库等地,对于与税收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财产物资的保管和利用进行查看,注意其是否符合审计标准和书面资料的记载,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借以收集书面资料以外的证据。

(二)实物盘点法

审计人员通过在审计现场对事物进行观察,或运用计量手段核实、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地盘存,检查实物的数量、品种、规格、金额等实际情况,借以确证经济资料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正确,经济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的审计方法。这种方法在实际的税收征管审计中应用不多,主要应用于延伸审计企事业单位等纳税人。

盘点法分为直接盘点法和监督盘点法两种。直接盘点法是由审计人员亲自到场盘点,以证实书面资料同有关的财产物资是否相符,这种方法一般对贵重财产,如金属物品和现金等盘点才采用,其它情况下由被审单位自己盘点,同单位领导和主管人员以及审计人员签章即可。监督盘点法是审计人员亲临现场观察检查,由被审单位自行组织盘存,必要时审计人员可以进行抽查、复点,保证盘存的质量。这种方法一般用于数量较大的实物,如厂房、机器设备、材料、商品等。

四、访谈询问法

访谈法是联系审计准备与审计验证两个阶段的重要纽带,通过沟通使审计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概况及一些问题的内部信息。一般审计组进点后,将与税务机关的相关处室进行访谈。一次好的访谈具备信息量大、有用信息多、提供审计线索、指明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等特征。考虑到税务机关日常工作的连续性,审计人员在访谈前应预约,尽量尊重税务干部的时间安排。在访谈之前,审计人员应至少在需要了解的情况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再考虑访谈。在访谈时,应注意与税务干部进行谈话时的方式、语气和技巧等。

访谈法可以是漫谈式的,但是询问法是有明确目标指向的。它是指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口头询问或质疑的方式取得事实真相并取得口头或书面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如对可疑帐项或异常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税款缴纳的金额等审查,都可以向有关人员提出口头或书面的询问。对一般问题,口头或书面询问均可。但对重要问题,则尽量采用书面询问并取得书面证据。特别是书面证据,有时成为审计成败的最重要因素。

五、审阅法

审阅法是对凭证、帐簿和报表,以及经营决策、计划、预算、合同等文件和资料的内容详细阅读和审查,以检查经济业务是否合法规,经济资料是否真实正确,相关涉税处理是否符合税法的要求等。审阅法主要是审查证、帐、票、表等会计资料。

一是审阅税务机关制作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税法要求、要件是否齐全;税务机关开具的票证是否要素齐备;延伸审计企业等纳税人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这既要从形式和技术上审查,也要从内容上审查。前者主要是审查凭证是否完整正确,如日期、摘要、金额、大小写、签章等是否填写齐全,有无涂改;后者主要是审查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手续,有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相关税政管理的规定,甚至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事实等。二是审阅税务机关的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经济资料的记录是否符合有关原理和原则。延伸审计纳税人会计帐簿中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帐户对应关系是否正常合理;会计报表是否按制度的规定编制,报表应有的关系是否正确等。三是审阅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有无虚开发票、伪造虚假发票、大头小尾等发票。适当情况下可以通过税务机关增值税发票的稽核系统进行检验。四是审阅经济资料的记录有无异常情况。如帐簿中是否有涂改、刮擦、挖补、伪造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书写和更动;报表各项目有无异常的增减变化现象。

六、复核法

(一)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法又称复算法,就是对凭证、帐簿和报表以及预算、计划、分析等书面资料重新复核、验算的一种方法。这在税收征管审计中广泛应用,特别是计算纳税人应纳税款差异时必须采用。如对增值税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可以利用重新计算法。首先获取基本数据资料,寻找被审计单位购、产、销和税务申报的疑点。从总体上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偷漏增值税的可能性。其次是关注异常数据,利用增值税环环抵扣的原理进行重新计算。利用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差额,重新推算增值税进项和销项。还可以通过重新计算增值税不同时点的增减变化,通过数据比较,发现实际税负率无理由的波动,或者销售额增加了纳税额却下降的,则有可能存在偷漏税问题,进而可以进一步计算出偷漏税的金额。

(二)比较分析

比较分析法又称对比法,是指审计人员利用审计事项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内在联系的相关指标,进行相互比较分析的一种方法。通过比较分析,审计人员可以了解、分析审计事项的各种情况,发现问题,找出差异,研究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程度,得出初步的评价结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比较分析法在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模型中经常应用。审计人员在进行税收征管审计中也可以广泛采用这种方法。如将国库的税款数同税务机关的解缴数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差异,判断税务机关人为扣留税款的可能性。将国税系统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数据和公安部门车辆登记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纳税人漏缴车辆购置税的可能。

比较分析法的形式一般有:期末数额与期初数额的分析比较;同行业实际税负的类比分析;本期期末余额与上期或历史同期的指标分析比较;审计事项内部的结构对比分析;不同行业相同涉税数据的对比分析等。

比较法的实质是数量之间的对比分析,在使用时,审计人员应注意分析指标的可比性与比较标准的合理性。进行比较的指标应在时期、范围、内容、项目、计算方法等方面大体一致,方能进行比较。若指标口径不一致或环境条件等不同,应按规范的方法进行换算、调整以后才能进行比较。

以上税收审计的常见方法,并不是单一、孤立应用的,往往需要综合起来应用,才能发挥出威力。

参考文献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编《税收征管审计指南》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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