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名称
契税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主要介绍了契税的相关知识,包括契税的概念、内容、作用和业务处理等。契税是一种财产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税。
一、概念
契税是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内容
契税的征收范围是我国境内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转移境内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下表:
三、作用
一是广辟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二是保护合法产权,避免产权纠纷。
四、业务处理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契税。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办理契税。
参考文献
《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经济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