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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名称

增值税价外费用审计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增值税价外费用的概念、涉税错弊以及相对应的审计方法和原因分析、审计建议。价外费用构成销售额的一部分,在计算销售额的过程中,如果涉及有价外费用收入,也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税务机关应当对此进行严格审查。

一、概念

审计时要注意纳税人申报的销售收入金额是否完整,是否包含了在销售时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返还利润、奖励费、经营性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押金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是属于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二、错弊描述

将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应一并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采用不入账、冲减费用、人为分解代垫运费或长期挂往来账等手段,不计算缴纳增值税,从而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

三、审计应对方法

审核销售合同,查阅是否有收取价外费用的约定或协议。

检查往来明细账,重点检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户,如果存在长期挂账款项,需要进一步审阅有关原始单据,核实是否属于价外费用。

检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如有从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对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核实是否申报纳税。

检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明细账,如有贷方发生额或借方红字冲减销售额,应对照记账凭证,逐笔检查,核实是否存在收取价外费用直接冲减成本费用,少缴税款。

审阅购销合同,并与“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对,确认是否存在代垫运费协议,是否同时符合代垫运费的两个条件等,判断代垫运费业务是否成立,有无将销售业务人为分割成货物销售和代垫运费情况等。

四、原因分析

纳税人不把价外费用与销售收入一并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五、审计建议

了解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和产品市场需求关系,综合分析企业有无加收价外费用的可能,同时还要了解行业管理部门是否要求其代收价外费用的情况等。

参考文献

《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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