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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名称

委托加工环节未缴纳消费税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委托加工环节未缴纳消费税的概念、涉税错弊描述以及相对应的审计方法、建议。审计中应关注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未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消费税的问题。

一、概念

委托加工环节构成消费税缴纳的重要环节,很多企业单位都需要对应税消费品进行委托加工,因此在该环节消费税的缴纳上也产生一系列的错弊问题。

二、错弊描述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包括金银首饰)的应纳消费税,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委托方也未主动申报纳

税。

(二)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包括金银首饰)的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三)将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混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而不申报纳税。

(四)隐匿或部分隐匿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五)委托方以委托加工的部分应税消费品抵偿加工费,少申报缴纳消费税。

(六)委托方与受托方串通,采取货物收发、加工,款项收付均不作账务处理,偷逃消费税。

三、审计应对方法

检查“库存产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账户,看其中是否有属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审查委托加工合同、存货明细账、材料出入库凭据,备查簿、收付款凭据等,核查委托加工业务是否真实。

审查(或外调)其往来单位,看其有无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核实委托加工数量与其收回数量是否匹配;若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核实其销售数量与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是否匹配。

审查委托方存货明细账、受托方收入明细账以及双方的往来明细账、“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账户,核查是否在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是否及时解教税款。

四、原因分析。

纳税企业为了少缴消费税,不如实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审核、控制不严,导致纳税企业在委托加工环节偷逃消费税。

参考文献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编 《税收征管审计指南》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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