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名称
对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审核不严审计方法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对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审核不严的概念、审计内容和步骤。在消费税审计中,税务机关对白酒消费税纳税人所售白酒的最低计税价格审查不严,会导致纳税人少缴消费税,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一、概念
消费税纳税环节具有单一性,白酒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到了销售环节就不再征收消费税,规模大的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先将产品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以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企业在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时报税,这就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
二、审计目标
检查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审查白酒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正确征收税款。
三、内容和步骤
根据《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审计中应重点检查:
(一)通过查阅白酒生产企业与销售单位的销售合同、协议,往来结算资料,销售单位对外销售台账、报表,收款凭证以及生产企业的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等,检查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是否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如果低于70%,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查阅白酒生产企业《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白酒相关经济指标申报表》、《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等纳税申报资料,一是检查税务机关在对白酒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中,是否督促白酒生产企业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及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二是检查白酒生产企业是否自行申报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核定最低计税价格。三是检查税务机关对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是否严格:税务机关是否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对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四是检查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申报是否遵循“从高原则”,即:对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五是对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检查税务机关是否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四、适用范围
白酒消费税纳税人以及全国各级税务机关。
参考文献
陈来芳:浅析《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J].经济与法.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