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典首页>辞典

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名称

品牌使用费等价外费用(收入)审核不严审计方法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品牌使用费等价外费用(收入)审核不严的概念、审计目标、内容和步骤。消费税征管实

践中,有些纳税人可能采取在销售价格以外另行收款(不含增值税)的办法,故意减少销售额,税务机关对这些价外费用审核不严,造成消费税款流失的问题。

一、概念

白酒等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计算缴纳消费税。这种价外费用(收入)不计入销售收入的做法其实质上属于隐瞒应税收入(除少计缴消费税外,还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附税”,相关内容可参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审计等有关章节)。

二、审计目标

严格审核品牌使用费等价外费用,防止消费税款流失的问题。

三、内容和步骤

审计中,首先应对价外费用(收入)的性质作准确判断,无论企业采取何种名目,收取“技术开发费”、“品牌使用费”还是“保险费”、“手续费”等,这些价外费用只要是随着应税消费品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就属于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就应计缴消费税。同时,应从通过查询原始销售凭证,查询单笔货款收取金额、收款入账凭证,查询市场标价等基础性的环节入手,加强对价外收款的检查。

其次,应将纳税人的消费税纳税申报、销售收入明细账、当期损益表等资料进行比对,核对销售额是否相符。同时,对纳税人当期销售发票(底单)、当期出库单明细记录进行核查,核实当期销售发票合计金额是否与申报的销售额一致、销售发票记录是否与消费品的出库记录相符。

第三,查阅纳税人“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明细账及会计凭证,核实这些科目的对方科目是否有销售业务发生。如果上述科目的对应科目不是销售收入,应进一步核查应收、应付、银行存款的来源属于什么经营业务。

第四,查阅纳税人“费用”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账,尤其关注“红字”记录(借方有红字发生额或贷方有发生额),核查是否存在将价外收取的款项直接冲减费用的情况,如有,应逐笔进行排查,落实是否存在价外费用漏缴消费税的问题。

此外,还有部分纳税人可能通过价外收费的办法,逃避适用税目,从而偷逃应纳消费税款,审计对此也应予以关注。

四、适用范围

需要计算品牌使用费的消费税纳税人以及全国各级税务机关。

参考文献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编《税收征管审计指南》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25号楼(100069) 联系电话:010-63508282 转 6(书屋、培训)、010-64391201/1203(审计师考试报名)
新出网证(京)字275号 京ICP备1204974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55号

网站域名
证书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地区网站
联合辟谣平台
网络110
报警服务
北京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12318
文化市场
举报热线
Copyright 2016 电子邮箱:cmepub@163.com 新出网证(京)字275号京ICP备12049745号
购物
投稿
关注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