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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名称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审计方法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的审计目

标、审计内容和方法。审计内容包括抵扣时间是否正确;抵扣范围是否正确;抵扣凭证使用是否正确。通过对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的审计,从而得出一些延伸建议。

一、审计目标

审查抵扣时间、范围及抵扣凭证的使用是否正确。

审计内容和方法

(一)抵扣时间是否正确

1.可以抵扣的应退税款为2001年5月1日后征收并已经确认应退的各项税金。

2.可以抵扣的欠缴税款为2001年5月1日后发生的各项欠缴税金。

(二)抵扣范围是否正确

1.应退税款有减免(包括“先征后退”)应退税款;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汇算和结算应退税款;误收应退税款、滞纳金、罚款及没收非法所得(简称罚没款,以下同);其他应退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误收和其他应退税款的应退利息。

2.欠缴税款有:欠税;欠税应缴未缴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纳税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应缴未缴税收罚没款;纳税人要求抵扣应退税金的应缴未缴罚没款。

(三)抵扣凭证使用是否正确

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需要抵扣的,应由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并根据实际抵扣金额开具完税凭证。

确定实际抵扣金额时,按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作为计算应退税款的应付利息的截止期,计算应付利息金额及应退税款总额;按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作为计算欠缴税款的滞纳金的截止期,计算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及欠缴税款总额。若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按欠缴总额确定实际抵扣金额;若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按应退总额确定实际抵扣金额。

四、延伸建议

在纳税人既有欠缴税款又有应退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要严格遵守征收程序,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超过欠缴税额的才办理退税。在审计过程中,要审查税务机关是否滥用权力,从而造成纳税人利益的损失。

参考文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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