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认定管理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认定管理审计
词条名称
纳税鉴定审计方法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纳税鉴定审计的目标、审计内容和方法。审计内容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应纳税种的鉴定及有关调整情况、税务机关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情况、税务机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情况、税务机关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认定情况、税务机关对纳税鉴定违规行为的
处理处罚情况。
一、审计目标
审计纳税鉴定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通过对税务机关纳税鉴定业务的审查,评价税务机关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对纳税人应纳税事项的核查、认定等职责,揭示工作中存在的涉税事项核查不清、标准执行不严、程序和方法运用错误等违规、差错现象,促进税务机关纳税鉴定工作合理合规、更加准确,防止多征、少征、漏征税收收入。
二、审计内容及方法
(一)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应纳税种的鉴定及有关调整情况
通过下载分析税务机关纳税鉴定信息系统数据,结合调阅纳税人纳税鉴定有关档案资料,检查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认真、及时、合理地确定纳税人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或单位税额)和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纳税期限等;是否在纳税人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制度进行修订时,税务机关未及时调整有关税种的税率、计税依据、纳税期限等关键涉税指标,造成税款错征漏纳等。
(二)税务机关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情况
通过下载分析税务机关信息系统中有关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数据,结合纳税数据,确定延伸调查重点企业(包括非居民企业),关注确定核定征收的依据是否充分,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特定纳税人的确定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应税所得率和应税所得额的确定与计算是否准确,重点关注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是否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以及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后,税务机关是否及时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税务机关的重新核定是否按规定及时实施等。
(三)税务机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情况
通过下载分析税务机关信息系统中有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数据,结合纳税数据,确定延伸调查重点,关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符合标准;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是否在50%以上;参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情况是否真实;销售额的设定计算公式是否合规等。
(四)税务机关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认定情况通过下载分析税务机关信息系统中有关个体双定户数据,结合纳税数据,确定延伸调查重点,关注税务机关对个体双定户的核定方法和程序是否合规;定额执行期、简并征期的期限是否准确;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对超出定额的经营额是否申报纳税;超定额开票、跨登记经营地点的收入是否及时完整纳税;定额的重新核定是否合理等。
(五)税务机关对纳税鉴定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情况
通过下载分析税务机关纳税鉴定信息系统数据,结合调阅比对纳税人纳税鉴定违规行为处理处罚档案等,重点检查税务机关是否对纳税人未及时申报纳税鉴定变更事项、隐瞒经营行为及收入等行为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税务机关对有关税务人员发生未及时掌握和认真检查核实纳税人信息,未及时办理有关纳税鉴定事项,未准确认定有关标准、方式等行为,导致税款多征、少征、漏征行为时,是否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参考文献
审计署《税收审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