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款减免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税款减免审计
词条名称
研究开发费用违规加计扣除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研究开发费用违规加计扣除的概念、错弊描述、审计应对方法、原因分析和审计建议。高新技术产业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违规加计扣除,引发一系列的涉税问题。
一、概念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可以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扣除则往往是一项长期且适用企业范围更广的政策,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加计扣除方式作为鼓励企业加大某些方面投入的手段。因此,税务机关对于加计扣除要严格审查。
二、错弊描述
将其他费用支出列入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三、审计应对方法
(一)检查研究开发费用中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费用种类是否正确。
(二)检查企业研发部门的差旅费、除工资薪金支出以外的应付职工薪酬、兼职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支出是否进行了加计扣除。
(三)检查企业对研发费用是否实行专账管理。
(四)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检查企业对研究开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是否进行了分开核算,是否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开发费用支出。
(五)检查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是否进行了加计扣除。
(六)检查政府给予的财政拨款用于研究开发,是否进行了加计扣除。
(七)检查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发活动的,是否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额。
(八)检查用于研究开发材料的增值税进行税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抵扣。
(九)不能实行加计扣除的项目不可以加计扣除:
1.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仪器、设备、房屋等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不含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3.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以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4.研发成果的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5.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等。
6.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企业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税务部门严格审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项目,不在扣除范围内而进行加计扣除了的,应当进行纳税调整。
参考文献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 《税收征管审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