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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欠税管理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欠税管理审计

词条名称

欠税管理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欠税管理的相关知识,包括欠税管理的概念、内容以及职能。详细阐述了不同情况形成的欠税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处理,并对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了具体要求。只有加强欠税管理,强化征纳双方的税款征缴责任,才能保障财政收入,防止税款流失。

一、概念

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过纳税申报或报告、批准延期缴纳、税务检查、税务机关核定等确定应纳税额后,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或解缴期限未缴纳或者解缴的税款,包括: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或解缴的税款;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批准的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税务检查已查定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其他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的税款。有上述欠税情形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为欠税人。

二、内容

欠税的监控管理工作由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或征管部门负责;日常征收形成的欠税的追缴工作由主管税款征收工作的部门负责;稽查部门查处案件形成的欠税的追缴工作由稽查部门负责;欠税管理涉及的法律政策事务由税务机关法制部门或税政部门负责;欠税的核算反映工作由计统部门负责。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准确的确认欠税,向欠税人送达《欠税告知书》;加强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日常管理,严防欠税的发生;将欠税列为日常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欠税人的清缴欠税能力进行评估分析,认定欠税人有无清缴能力,作为重点清欠对象或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监控;严格按照《欠税公告办法》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公告欠税情况。加大欠税追缴力度,及时向有关欠税人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计征滞纳金;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给予处罚。

三、职能

加强欠税管理能有效清缴欠缴税款,强化征纳双方的税款征缴责任,保障财政收入,防止税款流失。

参考文献

审计署《税收审计指南》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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