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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核定征收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核定征收审计

词条名称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审计方法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审计的目标、审计内容和方法。审计的内容包括审查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认定方法和实施期限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税务机关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认定情况。

一、审计目标

通过对税务机关纳税鉴定业务的审查,评价税务机关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事项的核查、认定等职责,揭示工作中存在揭示工作中存在的涉税事项核查不清、标准执行不严、程序和方法运用错误等违规、差错现象,促进税务机关纳税鉴定工作合理合规、更加准确,防止多征、少征、漏征税收收入。

二、审计内容和方法

(一)审查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认定方法和实施期限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主要方法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定期定额户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并征期,但简并征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定额执行期。

此外,审计人员还应关注相关具体实施办法中有关处理处罚、法律责任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二)税务机关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认定情况

通过下载分析税务机关信息系统中有关个体双定户数据,结合纳税数据,确定延伸调查重点,关注税务机关对个体双定户的核定方法和程序是否合规;定额执行期、简并征期的期限是否准确;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对超出定额的经营额是否申报纳税;超定额开票、跨登记经营地点的收入是否及时完整纳税;定额的重新核定是否合理等。

参考文献

审计署《税收审计指南》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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