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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简报(第33期)

来源: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发布时间:2018-11-29

  审计监督简报(201811月26日—12月2日)
政策文件
1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为有效动员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11月19日,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外资等各类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通知》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实施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允许保险业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独立开展或与其他机构联合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资金募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支持外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允许外资依法依规投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与此同时,《通知》还鼓励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依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资金投向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但公募资管产品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这也与现行的“资管新规”和“银行理财新规”等要求相一致。(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2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五大方面精准提出26条具体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主要内容如下:第一,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积极研究提出减税政策建议,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强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第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开展新一轮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精简压缩办税资料,拓宽一次办结事项,大幅简化办税程序,继续压缩办税时间,积极推进电子办税和多元化缴退库,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第三,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中小企业跨区域涉税诉求受理和解决机制,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切实保障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发票需求,深化“银税互动”助力民营企业便利融资,积极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第四,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妥善处理依法征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充分保障民营企业法律救济权利,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第五,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加强党的领导,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实效长效。(来源:央广网)
 
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加大保险资金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现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二)具备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资格;
 
(三)最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产品主要用于化解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投资标的包括:
 
(一)上市公司股票;
 
(二)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
 
(三)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
 
(四)经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三、专项产品的投资者主要为保险机构、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及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四、专项产品应当设定合理的封闭期及产品存续期限。
 
五、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合理控制产品投资集中度,有效管理各类风险。
 
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积极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支持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公司长期稳健经营。专项产品主要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及其他方式平稳退出。
 
七、专项产品应当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确保每只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专项产品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实施独立托管。
 
八、专项产品发行前应当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申请登记产品信息,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产品登记申请;
 
(二)产品合同;
 
(三)产品募集说明书;
 
(四)托管协议;
 
(五)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保险公司投资专项产品的账面余额,不纳入权益类资产计算投资比例,纳入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监管。
 
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专项产品的有关法律文件、产品净值以及产品运作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等情况。
 
十一、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以专项产品的资金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十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报告专项产品存续期信息、产品资产负债表及投资持仓明细信息。
 
十三、专项产品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发生严重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风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并在事件发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十四、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参照本通知执行。(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审计监督
1 北京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近日,北京市审计局局长马兰霞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了《关于北京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提出了持续推进审计整改的后续措施。(来源:北京市审计局)
 
2 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日前,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自觉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审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把坚定“两个维护”作为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3 湖北: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再获人大“满意”
近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肯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一致认为,今年审计整改措施更加得力,整改力度持续加大,整改成效明显提升,95%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在随后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被评为“满意”,这已是该厅此项报告连续第三年被评为“满意”。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省委、省政府整改领导机制更加完善。二是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更加自觉。三是纪检监察机关整改问责更加强化。四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效果更加明显。(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党建文化
1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审计局依托“四个阵地”推动党建新成效
今年以来,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托“四个阵地”,创建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审计工作新成效。
 
一是抓好思想阵地。局党组把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组织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集中学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筑牢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定期举办廉政教育讲座,强化审计干部的纪律意识、规范意识,扎实提高审计人员党性修养。
 
二是抓好文化阵地。设立党员活动室,布置党建文化书屋、廉政文化墙,营造党建文化氛围,为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活动打好基础,提高党建阵地的凝聚力。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建设,认真贯彻“三会一课”制度,通过不定期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员权利与义务,党的工作制度等,让党员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抓好宣传阵地。组织审计干部到济宁“三孔”、“两孟”干部政德教育大课堂,接受中华传统文化熏陶,启发心智,洗涤心灵。赴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和沂蒙红嫂纪念馆参观学习,深入了解党的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重温红色革命激情,缅怀先烈伟绩,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行政执法培训”、“志愿者服务团体”,积极参加全县体育运动会、植树节活动,充分展示审计风采。
 
四是抓好作风阵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根据组织安排,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突出整治“庸懒散”、“等靠要”等作风问题,坚持抓常、抓长、抓细,将审计业务、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到各股室、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状,年底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奖励层次、外出学习培训等的主要依据,充分调动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来源: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审计局)
 
2 山东青岛:多措并举强化审计一线党风廉政监督工作
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重视审计一线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审前、审中、审后“三个环节”的党风廉政监督,确保“廉洁审计、文明审计、依法审计”要求落实落地,维护了审计机关公信力。
 
落实审前公告制度,立好廉政从审“告示牌”。审计项目开始前,通过提前送达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见面会、张贴审计公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程序、审计期限、审计纪律、审计立项政策法规依据、被审计单位权利等事项,保障被审计单位的知情权,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监督。
 
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念好廉政从审“紧箍咒”。审计小组进点时,审计组组长、廉政监督员分别签订《廉政责任书》,审计组组长、廉政监督员、临时党支部负责人等在审计过程中组成立体交叉监督网,对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审计纪律、保证审计质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全方位监督。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不定期到审计现场开展检查回访,查阅审计资料、召开座谈交流会、公布举报电话、开展问卷调查,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保障审计质量、强化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强化了审计过程的监督检查。
 
开展廉政教育提醒,打好廉政从审“预防针”。针对审计现场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分散,廉政教育难以集中等特点,创新运用“互联网+”模式,利用微信群、审计管理系统等平台,及时宣传廉洁从审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审计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纪法意识,始终紧绷廉政这根弦。围绕打造审计铁军,坚持以“更严一格、更紧一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适时开展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促进审计人员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来源: 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责任编辑:张楠、董子豪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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