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简报精选

审计科研资讯(2019年1月14日—1月20日)

来源: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发布时间:2019-01-18

 

论文摘要 

1 投资持股关系中的“共享审计师”效应研究 

作者:孙龙渊 李晓慧 李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以2007-2015年我国资本市场上具有投资持股关系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研究持股方和被持股方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持股双方各自审计收费和审计质量的影响,探讨投资持股关系的“共享审计师”中,“信息共享”效应与“低价揽客”效应谁更明显。研究表明,当具有持股关系的两家公司共同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后,“信息共享”效应更明显,表现为持股双方的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和持股方的审计收费显著提升。进一步研究发现:持股双方在不同情况下会选择性价比最高,最有利于自身的方式来获取信息,以谋求“信息共享”效应最大化。(来源:《审计与经济研究》2018年第5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672207);教育部人文科研青年基金项目(16YJC630185); 全国会计科研课题(重点项目)(2015KJA024)

 

2 基于大数据时代下企业内审计的变革 

作者:吴明菁(武汉商学院工商学院)

摘要:大数据时代,企业的内部审计已置于数字化应用的环境,给其工作技术方法等带来了巨大的变革。通过从不同的角度对比分析了传统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的技术方法,从审计方式、信息安全、数据分析和内部监管等方面指出了大数据给企业内部审计带来的影响,最后从审计数据的储存、审计预警风险控制系统及内部审计价值的创造与建设等三个方面论述了大数据环境下企业内部审计的新常态。(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第5期)

 

3论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函证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夏如益(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摘要:函证程序是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所执行的重要审计程序之一,注册会计师是否正确实施函证程序关系到审计的成败。近几年来发生了很多因实施函证审计程序不当而致使审计失败的情况,这难免会引起对执行审计工作的质疑。本文阐释了与函证审计程序相关理论,引用最近几年审计案例,分别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函证程序在执行时存在的问题,并解释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函证程序的相关对策及建议,以期为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进一步降低审计风险而提供参考。(来源:《经贸实践》2019年第2期)

 

审计实务 

1.从审计视角看县域产业扶贫应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审计局对该市部分县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围绕扶贫资金“精准”、“安全”、“绩效”三个方面开展。从审计结果看,部分县在产业扶贫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需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以促进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产业扶贫政策未能有效激励贫困户,在带动脱贫方面效果不明显。产业扶贫目的在于激活发展动力,在实际实施中,部分县产业扶贫简单地按照“撒胡椒面”的方式发钱发物,未能有效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具体表现在:一是将产业扶贫“造血”资金直接发放给贫困户,个别县发放金额占该县产业扶贫资金69.86%;二是直接投向合作社或种养大户,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和培训指导机制;三是合作社未按协议向贫困户分红,部分合作社经营亏损,未能给贫困户发放薪酬,均不同程度存在带动人数少或带动效益不高的情况。

(二)部分县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监管不到位。 部分县为了完成上级考核指标,达到扶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产业扶贫资金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际由县扶贫办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基本户,扶贫资金脱离财政部门监管。经审计抽查,乡镇管理的部分扶贫资金,未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而是拨付给各村委会,再由村支书或村主任支取现金交给施工方,存在白条抵支、账目不清、大额现金支出、村委主任一人经办等问题,扶贫资金缺乏有效监管。

(三)部分县村集体经济收益方式不规范,影响贫困村脱贫摘帽成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201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含)并逐年提高”是贫困村脱贫摘帽的硬性指标之一,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县贫困村为达到脱贫摘帽条件,在项目未建成的情况下,提前一次性收取承租户三年租金的方式完成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方式不规范,并导致后期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有效活力。

(四)产业扶贫项目指导和监管不到位。部分县扶贫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只是一味催促完成指标任务,点多面广,监管不到位。部分产业扶持合作社项目获得批准后,无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推进、验收进行后续监督。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合作社在取得帮扶资金后,实际未帮扶贫困户,贫困户对合作社以其名义申报的产业扶贫资金不知情,未达到帮扶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产业扶贫规划指导性有待加强。部分县主管部门未能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制定全县产业扶贫规划,产业扶贫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产业资金没有形成合力。同时,没有出台相应鼓励、引导、支持主体带动贫困户的具体政策,致合作社、产业种植大户主体带动效果不明显。

(二)县级“四到乡镇”制度建设不完善。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由国库对所有政府性收入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收支。解决过去政府资金层层拨付流转环节多,资金滞留、沉淀和流转慢的问题。部分县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四到乡镇”制度(目标、任务、资金、权责),一方面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统一监管;另一方面县级主管部门未明确乡级报账制的实施范围、报账程序及监管办法,易形成资金监管真空地带。

(三)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管理松散。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未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未明确扶贫主管部门、各乡镇、各村委的职责,多头管理至权责不清,使许多受益贫困户不知晓帮扶项目、资金情况,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督,影响扶贫效果。

(四)部分村级党组织未充分发挥带动作用。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坏,很大程度上依靠村级带头人的示范引导,部分贫困村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思路、方法、激励机制等方面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三、审计建议 

(一)创新产业扶贫主体带动机制,有效落实“扶志与扶智”相结合的要求。一是要因地制宜直面市场。县级主管部门要创新思路,根据市场需求和贫困村自身优势,来确定扶贫产业发展方向。如审计抽查中发现,某合作社竹鼠、黑猪等特殊农产品养殖,帮扶效果明显,可研究推广。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脱贫第一线的核心力量,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乡村致富带头人的榜样力量和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三是可通过推行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生态观光、农家乐等模式,推进贫困村、贫困户与市场主体对接,不断扩大产业扶贫效应。

(二)完善“四到乡镇”制度,严格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相关县应健全完善扶贫资金“四到乡镇”制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将扶贫资金转至非项目实施主体,有条件的乡镇可探索实行“村财乡管”,加大对村级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

(三)建立考评机制,严肃项目问责。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考评机制,将其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加强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全方位监管力度,明确县级主管部门、各乡镇、各村委的管理职责,确保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实施、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监管部门、建设单位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实行同步问责。

(四)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提高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过程中贫困户代表的参与度;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精准、安全、效益。(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审计局 于敏 来源:审计署官网)

 

2.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三点思路 

审计整改是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简称,是审计监督业务管理流程的关键阶段,是审计成果转化的最终体现,是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审计整改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但是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依然未能得到彻底有效整改。因此,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势在必行。

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 

首先,编制与审计报告查处问题逐一对应的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审计机关可要求审计项目实施部门在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报送各个项目的查处问题表,主要包括查处的问题、处理意见、问题金额、可整改金额等事项,负责审计整改的部门根据报送的信息编制与审计查处问题表逐一对应的审计整改问题清单,作为被审计单位认领问题和审计督促整改部门跟踪督办的依据。其次,成立跟踪检查督导组,深入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照问题台账,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督促未整改的审计事项整改到位。再次,出具与审计报告查出问题逐一对应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整改结果报告和现场核查情况,出具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内容与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逐一对应,格式为问题描述—审计建议—整改情况。最后,充分利用审计整改成果。对于审计反映的典型、普遍、倾向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原因,建章立制,探索审计整改促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提早预见风险,发挥审计整改倒逼完善各项制度的作用,提升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建立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反馈机制。 

一是负责审计整改的部门对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向分管领导报告,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查明问题未整改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二是负责审计整改的部门根据单个项目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每季度编制一期审计整改情况工作简报,汇总当季度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每年底统计、汇总、分析全年的审计整改执行情况,形成年度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向审计机关党组报告。三是将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中发现的未整改到位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采取审计通报、审计要情专报、审计调研报告、综合分析材料等方式,向党委、政府报告,借助领导批示之力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最大限度转化审计成果。

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督导联动机制。 

第一,借助政府督查落实之力推整改。审计机关依托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审计整改布置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主动向政府汇报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由政府分解整改责任,加强督查落实,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第二,借助人大监督之力促整改。各级人大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督,有计划地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汇报,并对重大审计问题或难以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审计机关要利用每年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的机会,借助人大监督的力量来监督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第三,完善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的力量。定期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通报被审计单位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增强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的效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作者:湖南省审计科研培训所 李爱娟 来源:中国审计报)

 

3. 乡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各级政府按照“扶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战略指导,大幅增加了在农村产业扶持、治理体系优化、贫困农民和经济薄弱村补助上的财政投入,通过近期对乡村扶贫资金的审计,笔者认为解决以下问题,才能进一步确保乡村扶持资金在脱贫致富上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存在的问题 

扶持投向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资金分配方式仍停留在“输血”而非“造血”阶段,大部分扶持政策以财政资金兜底保障为主,致使资金对刺激农村生产的动力不足;二是政策扶持对象一般由绝对化的经济收入指标确定,导致经济总收入维持底线水平,但贫富差距较大的部分村不被纳入覆盖范围;三是对扶贫资金的成效未制定跟踪考核制度,存在扶持政策无法精准落实到扶贫产业上去,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弱。

资金再生效益不明显。从资金流向来看,相较于弥补村级基础运行经费缺口的资金,用于扶持再生生产力的项目资金规模不足,扶贫模式依然以救济式扶贫为主,缺少开发性扶持;从项目运营来看,许多贫困村的可持续开发项目较少,对于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各部门分块下拨的扶贫资金缺少整合和规划,致使贫困农户的生产停留在基础农田种植、家庭粗放养殖等技术含量低的简单项目,大量扶持资金无法刺激生产要素循环利用,从而减弱了资金的再生效益。

对策与建议 

完善机制,精准扶持。对区域内的贫困情况深入调研,出台培育贫困村造血功能的针对性政策措施,重点补助开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技术培养等涉农项目的配套扶持资金,同时细化脱贫成效的考核机制,倒逼经济薄弱村形成自力更生的良性发展态势。

优化配置,增加效益。因地制宜地统筹配置村级各类资源制定脱贫计划,对接市场经济需求和社会资源供给,创新产业经营模式,更新相应技术能力,利用扶持资金的驱动力,号召贫困村群众集体参与脱贫,逐步推进集约化和科学化的特色村建设。(作者:魏珂赛 来源:中国审计报)

 

最新资讯 

审计署关于发布2019至2020年度公开招标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南京审计大学,其他有关高等院校、单位:

2019至2020年度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已经审计署审定。现将6项课题予以发布。

一、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构建路径研究 主要研究:审计监督体系的涵义和我国当前审计监督体系的特点;如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等。

二、政策效果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政策效果审计的涵义和内容;如何衡量政策效果;如何更好地开展政策效果审计等。

三、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和内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方法;推动和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等。

四、国家审计业务类型研究 主要研究:如何从理论上概括现有审计业务类型及其特点,未来还有哪些领域和哪些事项应该纳入国家审计的范畴并形成新的审计业务类型等。

五、大数据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主要研究:大数据审计的内涵;大数据审计实践经验;大数据审计理论框架;大数据审计背景下审计法律适用问题;新时代大数据审计如何进一步深化发展等。

六、审计学科建设研究 主要研究:国家审计学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当前国家审计学科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等。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规定》的课题申请者,均可从中国审计学会网页(从审计署门户网站的“所属单位子站”进入)下载《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并填好,将申请表纸质件(一式10份)于2019年3月20日前(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至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件发送至中国审计学会邮箱(zgsjxh8219@126.com)。

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邮政编码:100086。

联系人及电话:王彪华 010—82199816 王 慧 010—82199879(来源:中国审计学会)

 

责任编辑:张楠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25号楼(100069) 联系电话:010-63508282 转 6(书屋、培训)、010-57910897/8、025-58318127(审计师考试报名)
新出网证(京)字275号 京ICP备12049745号
网站域名
证书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地区网站
联合辟谣平台
网络110
报警服务
北京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12318
文化市场
举报热线
Copyright 2016 新出网证(京)字275号 京ICP备12049745号